基金名称 | 博时月月盈短期A | 基金代码 | 000783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创新理财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50653817.65 | 最新基金规模 | 9637934916.80 |
成立日期 | 2014-09-22 | 基金经理 | 于渤洋 黄海峰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追求稳健的当期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在运作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各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不得晚于该运作期的最后一日;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部卖出; (6)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或相当于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3)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i)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ii)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BBB+级); 4)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5)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类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红利结转基金份额),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基金净收益(或净损失)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定期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本基金的收益结转方式为按日结转或按运作期结转:直销机构个人投资者采用按日结转收益的方式,机构投资者采用按运作期结转收益的方式;代销机构根据系统支持情况采用按日结转或按运作期结转收益的方式。不论何种结转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4.在按日结转收益的情况下,如当日基金净收益为负,则直至累计未结转收益为正或运作期期末时,方为份额持有人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 在按运作期结转收益的情况下,不论运作期期末未结转收益为正或为负,均进行结转。 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无论采用上述何种收益结转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有权参与表决、在基金财产清算时有权参与分配的基金份额数应包括其未结转收益对应的基金份额。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