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万家信用恒利债券A基金代码519188
投资类型其他投资风格债券型
首次募集规模1483979392.55最新基金规模779553012.76
成立日期2012-09-21基金经理苏谋东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上海华涛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2)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债券类金融工具;   (3)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可转换债券、权证,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申购。因上述原因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或因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0)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