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九泰久安量 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议案于 2022年 8月 2日获得通过,大会决议自该日起 生效,2022年 8月 4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本基金自 2022年 8月 5日至 2022年 8月 9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 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年 8月 25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九泰久安量化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因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2年 8月 25日终止。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截至清算结束日 2022年 8月 9日,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为 人民币 145,884.29元。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2年 8月 10日(含)至基金剩余财产分配日前一 日(含)的银行存款等现金资产产生的利息亦归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上述资金将按各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 人。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 0.01元。 清算资金将于 2022年 8月 30日自本 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8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