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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纯债债券A)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8月8日
送出日期:2022年8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380005
下属基金简称 中银纯债债券 A 下属基金代码 380005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12-12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陈玮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4-12-31
证券从业日期 2009-05-15
林炎滨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08-24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基金资产安全性的
基础上,通过对各类债券品种积极主动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定增值,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
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
可转债申购和增发新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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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采取久期配置策略、期限结
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类债券策略、息差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
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数据截止日期:2022-06-30
1.02%
其他资产
1.14%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7.83%
固定收益投资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净值增长率 0.20% -0.30% 11.31% 8.45% 1.62% 1.56% 7.81% 4.12% 3.25% 4.14%
业绩基准收益率 0.02% -3.75% 6.54% 4.19% -1.63% -3.38% 4.79% 1.31% -0.06% 2.10%
-6.00%
-4.00%
-2.00%
0.0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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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万元 0.80%
100万元 ≤ M < 200万元 0.50%
200万元 ≤ M < 500万元 0.3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30天 ≤ N < 365天
0.10%
365天 ≤ N < 730天
0.05%
N ≥ 7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的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
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
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
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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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对于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
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届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
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
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