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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公告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
协议,自 2022年 8月 18日起,招商银行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并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代销基金及业务开通如下表所示: 
基金名称 
基金代
码 
是否开通
转换 
是否开通
定投 
定投起点金额
(元) 
是否费率优惠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A类) 
164509 否 是 1 否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C类) 
164510 否 是 1 否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1.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招商银行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 购金额。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如上表所示,但如招商银行规定的最 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 数额限制。 2. 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的产品资料概要、 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具体投资者范围和办理程序应遵循招商银行的相关规 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 概要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投资者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供 的非现场方式进行交易活动。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 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 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热线: 95555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