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调整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 有关规定,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调 低本基金的托管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将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09%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十六部分 基金 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09%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托管协议》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十一、基金费用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 和计提方法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 和计提方法 2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 的 0.09%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9%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 的 0.0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2年8 月11日起生效。《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 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更新。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 开事由”中“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 费用;”的约定,本基金降低托管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 本公司网站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托管费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3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 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