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的方案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6344),同时原基金份额(基金代
码:000436)变更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
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
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增设份额的申赎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C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
(三)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
持有时间(天)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0-6 1.5% 100%
27-29 0.5% 100%
30及以上
0% -
3.管理费和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
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四)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五)C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每一份 C类基金份额与每一份 A类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六)C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C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与 A类基金份额相同。
(七)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3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2
年 8月 25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
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
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8月 10日
5附件:《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
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
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
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
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
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60、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
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
金份额
61、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
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
62、基金合同修改生效:指基金管理人
根据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将《易方达裕惠回
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裕惠
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自 2014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九、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
作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
份额类别,或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
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
调整并公告,前述调整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
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
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具体费率的
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中列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
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7间的转换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
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取消某基
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
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 C类基金
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 A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
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
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8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
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
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某一类或多类份额申购
申请: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某一类或多类份额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宝华路 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号 6层
9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 8月 26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闽银 1988
第[27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
监基金字[2005]74号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时间:1988年 8月 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
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四部
分
基金
费用与税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10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
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
率。
3、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
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
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
11
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第十五部
分
基金
的收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
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
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七部
分
基金
的信息披
露
(五)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和费率发生变更;
(五)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一、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12
托管协议
当事人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
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6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
金字[2005]74号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号6层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
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二、基金
托管协议
的依据、
目的和原
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管理规定》”)、《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
议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裕惠
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
议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裕惠回报
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基金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8、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
限证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
8、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
13
的 业 务 监
督和核查
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
证券行为的紧急通知》、《关于基金
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
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
《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
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
九、基金收
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
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则》执行。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
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
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四)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一、基金
费用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
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
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
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14
和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
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
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
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
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进行复核。
0.4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六)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
别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
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
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
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
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根
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进行复核。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