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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申
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 
编制日期:2022年8月9日 
送出日期:2022年8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
生物指数 
基金代码 163118 
下属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
生物指数 A 
下属基金代码 163118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01-01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2021-01-25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赟杰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07-22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1 廖裕舟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08-08 证券从业日期 2016-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 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 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中证申万医 药生物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市值和买 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2 / 5 85%-95%,其中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本基金股指期货投资策略为在 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 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均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2-06-30 0.32%





其他资产 6.62%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3.06%





权益投资 3 / 5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万元 1.20%


非养老 金客户 100万元 ≤ M < 200万元 0.80%


非养老 金客户 200万元 ≤ M < 500万元 0.50%


非养老 金客户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非养老 金客户


M < 100万元 0.36%


养老金 客户 100万元 ≤ M < 200万元 0.24%


养老金 客户 200万元 ≤ M < 500万元 0.15%


养老金 客户





M ≥ 500万元


500元/笔 养老金 客户 赎回费


N < 7天


1.50%


场外 7天 ≤ N < 365天


0.50%


场外 365天 ≤ N < 730天


0.25%


场外





N ≥ 730天


0.00%


场外


N < 7天


1.50%


场内 2021 净值增长率 -6.08% 业绩基准收益率 -12.17% -14.00%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0.00% 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 4 / 5





N ≥ 7天


0.50%


场内 注:1、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2、本基金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场内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本基金上市后,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22% 指数使用费


0.02% 注:1、本基金年指数使用费率为0.02%。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5万 元(大写:伍万元整),计费区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 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指数投资的相关风险,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成分股的价格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而波动,从而可能使得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本基金的跟踪标的可能因调整成 分股、变更编制方法、配股、增发、派发红利、停牌摘牌等各种因素使得本基金在投资过程 中产生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偏离的风险。另外,本基金可能出现变更标的 指数的情形,调整后本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 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本基金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控制 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本基金因可能面临因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而导致投资人将面临更换 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 表现存在差异等风险;本基金可能因成份股停牌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影响投 资者的投资损益或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股以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2)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投资过程中因采取保证金交易,风险较现货市场更高, 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因市况 急剧走向某个极端或进行了某种特殊交易但不能如愿处理资产,或因无法缴足保证金的资金 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3)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债务人的违约或交收违 约、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等原因债务人进行提前偿付 而导致的提前偿付风险,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 损失。 (4)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CDR 交易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作为存托凭 证持有人并不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本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 托协议作出额外修改。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 通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效。存托凭证如退市,本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卖出基础证券、存 托凭证无法公开交易或转让的风险。此外,存托人可能向本基金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5 / 5 2、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 买力风险、期货市场波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等。 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交易无法实现或不能以当前合理的价格实现的风险以及 开放式基金由于申购赎回要求而可能导致流资金不足的风险。 4、信用风险,包括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和因基金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债券信用级别时债券价格下跌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5、管理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的专业、研究或投资水平对基金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的 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 规性风险的风险。 6、本基金运作风险主要包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税负增 加风险。 7、其他风险主要包括营运风险、道德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由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 来,中国证监会对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为本 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 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 临时公告等。 5、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 或 021-962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