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北交所股票投资及 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投资的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1、北交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 、“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等类似表述的,可根据各自基金合同的 约定,并在遵守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 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参与北交所股票的投资, 具体以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今后,本公司旗下新增基金如果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亦可以投资北 交所上市的股票,届时,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 3、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 于北交所股票。 4、基金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具有以下特殊风险,请投资者关注: 1)由于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北交所是独立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之外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其制度规则,包 括股票发行、交易、分层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 则存在一定差别,可能导致挂牌股票股价波动较大。且北交所市场作为全新的市 场,相关制度规则还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对基金进入或退 出投资增加难度,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挂牌公司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相比,北交所挂牌公司可能股权相对集中、投资者门槛较高,因此市场 整体流动性可能弱于沪深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北交所部分个 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因此基金存在持有股票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多处于成长期,规模可能偏小,往 往具有依赖核心技术人员和供应商、客户集中度高、应对外部冲击能力较弱等 特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4)上市公司退市风险
北交所股票可能因触及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因触及交易类情形被终止上 市的北交所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财务类、规范类及重大违法类情 形被终止上市的,进入退市整理期,期限为15个交易日。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销售机构根据 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 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 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