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代销渠道 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对通过以下销售机构参与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费率 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自 2022年 7月27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二、适用范围 产品简称 基金代码 基金合作销售机构名称 费率优惠 鹏扬核心价值混合A 00605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不 低于1折。 适用于固定 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A 00759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C 007594 三、重要提示 1、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和费率计算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基金的 原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 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的上述业务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 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 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 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期限和投资目 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 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