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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达证券不再代销诺安聚鑫宝货币 A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信达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与信达证券协商一致,自 2022 年 7 月
23日起,信达证券不再代理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A(基金代码:000771)的销售业务。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重要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 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 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 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