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汇添富丰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丰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决定自2022年7月20日起,汇添富丰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 设C类、E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E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指在 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E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 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其中,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6772,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6038,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6039。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 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将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 根据基金销售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及对已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 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 公告。 2、申购费:本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本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 时间分段设定,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0天≤N<7天 1.50% 100% N≥7天 0.00% 一 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该类基金 份额时收取。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基金投资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示。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内容要点详细见附件,上述修订内 容自2022年7月20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 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 附件:汇添富丰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要点 一、《汇添富丰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要点: (1)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新增第八条“基金份额类别”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事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其中: 1、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 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C类、E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 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及对已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的销售等, 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 告。” (2)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三条“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第二段修改 为: “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3)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第二条“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新增第3点“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E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 (4)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三条“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的第3点修改为: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根据本基金本次增设C类和E类基金份额需要及完善表述而对《汇添富丰润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二、《汇添富丰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要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同时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 六条“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第2点“赎回费用”修改为: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本基金 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天 1.50% 100% 7天≤N〈30天 0.10% 100% N≥30天 0 -- (2)本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天 1.50% 100% N≥7天 0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 三、根据《汇添富丰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对本基金的托 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对应内容进行其他一致性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