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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年 7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七月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 重要提示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4年 7月 15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704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1 月 24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 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 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2 本次更新主要涉及调整基金经理事项,并对相关管理人信息进行了更新,已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相关表述做出了修订。其他信息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2月 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年 12月 31日(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3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部分


绪言.................................................................................................... 5 第二部分


释义....................................................................................................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7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34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36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7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8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5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6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68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4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80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8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5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6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7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00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询方式................................................ 102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103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4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4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1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5 第一部分


绪言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及《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6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安信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管理办法》:指《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7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8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9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0、影子定价: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 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 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5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 实现收益 52、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3、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4、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0.20%/年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0.01%/年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B 类基金份额。 55、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0 到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 保留的 A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类基金份额 56、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不 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 保留的 B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类基金份额 5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6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1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年 12月 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联系人:陈静满 联系电话:0755-82509999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9.8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95% 佛山市顺德区新碧贸易有限公司 20.28%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93%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理、中 信证券股份公司投行部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2 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 刘入领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裁办公室主任、理财客户部总经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营销服务中 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 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立功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五矿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五矿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驻深企业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绵 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晓东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 员,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财务部科员,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五 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党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市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章卉女士,董事,理学硕士。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广州 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州市百果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现任帕拉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 郭伟喜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历任福云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海中 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天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能资 本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董事等职。现任中广核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3 尹公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四川建材工业学院辅导员、学办主 任,中农信(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 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信达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平 交易委员会委员。 刘忠亚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江苏省审计厅外资处主任科员,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所长。现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 江春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 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武汉大学二级教授,经 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博士生导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刘国威先生,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资金部科 长,香港企荣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高级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 理部副总经理、规划发展部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金融业务中心资本运营 部总经理兼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 事,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银安盛 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 余斌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经 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中科证券托管组副组长。现任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陈明女士,监事,会计学学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广州分所审计经理。现任深圳市帕拉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 丁雪寒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务部 合规法务岗,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规负责人)兼合 规风控部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4 部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王卫峰先生,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吉林省国际信托 公司财务人员,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主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负责 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张再新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 部会计,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工会财务委员、运营部总经理 助理、运营部副总经理兼交易主管。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部总经 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孙晓奇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室高级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襄理、市场发展部高级经理、债券基金 部执行经理,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成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 副组长,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兼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 圳)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安信乾盛财 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 部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学明先生,副总经理,哲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 高级经理,理财发展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5 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乔江晖女士,副总经理,文学学士。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长、副处 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公司督察长。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廖维坤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理学学士。历任轻工业部南宁设计院 电算站软件工程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电脑主管,南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电脑工程师、布吉营业部营业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 高级经理、经纪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宛晴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交 易员、交易主管、投资经理助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 金经理。2021年 7月 14日至今,任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安信永丰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今,任安信永宁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任凭女士,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 加入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运营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投研助理,现任固定收益 部基金经理。 2018年 8月 10日至 2021年 7月 13日,任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 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8月 10日至今,任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9年 4月 15日至 2022年 6月 22日,任安信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 4月 3日至 2021年 10月 18日,任安信现金管理货币 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 4月 3日至 2021年 6月 22日,任安信恒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 年 5 月 8 日至今,任安信鑫日享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 12月 8日至 2022年 6月 22日,任安 信尊享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6 月 1 日至今,任安信招 信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7月 13日至今,任安信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6 宏盈 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 5月 20日至今, 任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 7月 12日至今,任安信现金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张翼飞先生 2014年 11月 24日至 2016年 3月 7日 杨凯玮先生 2016年 3月 8日至 2020年 4月 2日 肖芳芳女士 2017年 6月 6日至 2021年 7月 13日 任凭女士 2018年 8月 10日至 2021年 7月 13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陈一峰先生,经济学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助理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 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 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 陈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首席招聘官。 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张竞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部研究员,安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特定资产管理 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袁玮先生,理学博士。历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权益 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徐黄玮先生,理学硕士。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衍生产品部研究岗、 资产管理部量化研究岗、权益及衍生品投资部量化投资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7 任公司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 理。 占冠良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投资部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 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FOF投资部总经理。 易美连女士,经济学硕士,历任湖南信息学院商学院电子商务教师,盛诺金 投资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投资顾问部副经理,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评级 (二)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 张翼飞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摩根轧机(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 务主管,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研究员,秦皇岛嘉隆高科实 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日盛嘉富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部研究员,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混合资产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睿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产品经 理、交易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资本市场部投资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暖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固收总监。现任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李君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光大证券研究所研究部行业分析师,国信证券 研究所研究部高级行业分析师,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投资研究 员,太和先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总监,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投资总监,上海东证橡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 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混合资产投资部基金经理、 混合资产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 理。 王涛先生,经济学硕士,CFA、FRM。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资金运营部交易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交易员、东莞证券有限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8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投资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 经理。 黄晓宾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投资经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任凭女士,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 加入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运营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投研助理,现任固定收益 部基金经理。 聂世林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 证券投资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公 告;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9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20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 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部 控制程序,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防火墙原则:公司投资、交易、研究、评估、销售等业务环节,适当 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 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 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 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 公司经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 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构建有效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21 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 权益。 公司建立合规、高效、健全、制衡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 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 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 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 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 战略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 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开展新业务之前的风 险评估以及违规、投诉、危机事件发生后的风险评估等。 (3)控制活动 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防线。 公司建立科学的授权制度。授权控制是内部控制活动的基本要点,它贯穿于 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 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单独核算。公司建立科学、严格 的岗位分离制度,业务授权、业务执行、业务记录和业务监督严格分离,投资和 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实行物理隔离。公司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 机制和程序。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适当、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渠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公司根 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善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22 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专家对内部控制进行检 查和评价。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原有的内部控制定期进行全面检讨,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 时改进。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2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24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 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 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 年荣获中 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 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 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 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 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1年 12月 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691只。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25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 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26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2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联系人:江程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证券公司及期货公司销售渠道: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站:www.essence.com.cn (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 12-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站:www.hrsec.com.cn (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22、23层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28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站:www.ykzq.com (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网站:www.gszq.com 银行销售渠道: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站:www.bank.pingan.com 第三方销售公司渠道: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站:www.leadfund.com.cn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29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5 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30 网站:www.lufunds.com


(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网站:www.jfzinv.com


(1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国际北塔 33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1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站:www.jdt.com.cn (1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13)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31 (1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站: www.wacaijijin.com (15)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站:http://www.msftec.com (1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站:www.66liantai.com (1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度小满金融总部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网站: www.duxiaoman.com (1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站:https://www.hgccpb.com/ (19)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嘉盛中心 30层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32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站:http://www.chtfund.com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联系人:宋发根 电话:0755-82509865 传真:0755-8256028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33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邓雯 联系人:吴翠蓉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34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人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 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 A 类和 B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 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00750,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03539。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 进行调整并公告。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 互相转换,但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因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 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如表 1。 表 1:基金份额分类的金额限制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首次认购最低金额 0.01元 2000万元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 0.01元 0.01元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 0.01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 0.01元 单一账户内保留的最低份额 0.01份 0.01份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0.20% 0.01%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认(申)购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35 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 2日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 B类基金份额类 别的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A类基金 份额全部升级为 B类基金份额。 当B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能满足 B类基金份 额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B类基金份 额全部降级为 A类基金份额。 如销售机构仅销售 A 类或 B 类基金份额,则投资者在该机构内的基金份额 不参与自动升降级。 如果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于基金存续期内的某一开放日(T日)对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自动升降级处理,投资者在 T+1 日对升级或降级前的份额类 别提交的转托管等交易申请可确认失败,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 失。投资者可于 T+2日起就升级或降级后的基金份额提交交易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 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本基金已于 2021年 10月 28日起取消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36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170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基金募集期从 2014年 11月 10日起至 2014年 11月 20日止,有效份额为 208,436,595.42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14,154.42份基金份额,两项 合计 208,450,749.84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213户。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37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4年 11月 24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38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销售网点名单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相关内容 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 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 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 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4年 11月 27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被视为下一开放日 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首次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单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39 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0.01元;首 次申购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单笔金额为人民币 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0.0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 网上直销说明。 2、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 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首次申购 B类基金份额 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 3、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 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 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0.01 份时,余 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赎回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 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 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 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 准。 8、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40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的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元;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 立。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1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 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 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 果为准。对于申请人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41 购申请即为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正常情况下,T日申购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 T+1日确认,基金份额 T+1日可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1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若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 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的情况, 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 同有关条款处理。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 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1、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通常情况下,本基金 A 类 和 B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 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出基金 总份额 1%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 外。 2、本基金 A类和 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 3、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申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42 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 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投资者在 T日投资 20,000元申购 A类基金份额,其可得 A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20,000/1.00=20,00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 2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其可得 20,000.00份 A 类基金份额。 4、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赎回 金额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处理: (1)部分赎回 1)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或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 的基金份额按照 1.00 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未付 收益负值时,赎回金额如下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元 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1.00 元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 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5万份,累计收益为 200元,T日该 投资者赎回 3万份,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30,000?1.00=30,0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3 万份时,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30,000.00 元,投资者账户内 A 类基金份额余额为 2 万份,剩余累计收益为 200 元。 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5万份,累计收益为﹣200元,T日 该投资者赎回 3 万份。此时,投资者部分赎回其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赎回后 剩余 2万份,足以弥补其累计至 T日的累计收益﹣2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43 额为: 赎回金额=30,000?1.00=30,0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3 万份时,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30,000.00元,投资者账户内 A类基金份额余额为 2万份,剩余累计收益为﹣200 元。 2)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 每份 1.00元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账户中累计至该日的未付收益负值 时,则将自动按部分赎回份额占投资者账户总份额的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益,赎 回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元+赎回份额按比例结转的累计未付收益 其中,赎回份额按比例结转的累计未付收益=(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账户 基金总份额)×账户当前累计收益 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1.00 元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 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5万份,累计收益为﹣1,000元,T日 该投资者赎回 49,200份。此时,该投资者部分赎回其持有的 A类基金份额,赎 回后剩余 800 份,按照 1.00 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 日的累计收益﹣1,000元,则: 赎回份额按比例结转的累计未付收益=﹣1,000×(49,200/50,000)=﹣984元 赎回金额=49,200×1.00﹣984=48,216.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49,200份时,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48,216.00元,投资者账户内 A类基金份额余额为 800份,剩余累计收益为﹣16 元。 3)全部赎回 投资者全部赎回本基金份额余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账户中的累计 未付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赎回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元+该份额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1.00 元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44 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5万份,累计收益为 200元,T日该投 资者全部赎回其持有的 A类基金份额,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50,000×1.00+200=50,2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5 万份时,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50,200.00元。 当出现收取强制赎回费的情形时,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处 理。 七、申购赎回的登记 对于在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 为投资者办理份额变更登记手续,基金份额持有人 T+1 日开始计算并享有基金 的分配权益,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T+1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对于在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 资者办理份额变更登记手续,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T+1 日起不再享有基金的分配 权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45 6、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 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使本基金当日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净申购 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时;或该投资者当日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当日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7、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或累计未分配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持有 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本基金的申购。 8、当影子定价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0%时。 9、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10、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7、8、10、11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46 5、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或累计未分配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本基金的赎回。 6、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7、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0%的,基金管理人可 对其采取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9、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 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时,基金管理人决定履行适当程序终止 基金合同的。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 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 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 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47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如发生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过前 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50%时,除未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内的赎回申请按 上述规定办理赎回申请外,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 额 5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48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3、若暂停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 7日年化收益率;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49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50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 资管理,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 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市场资金供求、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GDP 增长率、 就业率水平以及国际市场利率水平等宏观经济指标的跟踪和分析,形成对宏观层 面的判研。同时,结合对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债券供给等情况,对短期利率走势 进行综合判断。基于对货币市场利率趋势变化的合理预测,决定并动态调整投资 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和比例分布。 此外,通过对市场资金供求、基金申赎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确定本基金流动 性目标,相应调整基金资产在高流动性资产和相对流动性较低资产之间的配比。 结合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并动态调整投 资组合中央行票据、国债、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各类属品种的配置比例,以满足 投资人对基金流动性的需求,并达到获取投资收益的目的。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51 2、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国债、央行票据等高信用等级的债 券品种以规避信用风险。同时,在满足信用评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基金管理人 制订的债券评分标准对企业债、金融债等信用债券进行评分筛选。符合标准的个 券,将进入备选池,通过收益率拟合,找出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 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该券 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值品种进行重点关注。 3、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环境差异、交易市场分割、市场参与者差异、资金供求失衡、流动 性等因素造成不同交易市场或不同交易品种出现定价差异现象,从而使债券市场 上存在套利机会。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在充分验证这种套 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适当参与市场的套利,捕捉和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以 获取安全的超额收益。 4、回购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条件下,本基金将密切跟踪不同市场和不同期限之间的利 率差异,在精确投资收益测算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回购杠杆操作,为基金资产增 加收益。当债券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时,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 同时,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增发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 逆回购融出资金以把握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必须保持较高的流动性。在遵循流动性优先的原 则下,本基金将建立流动性预警指标,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 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同时,密切关注本基金申购/赎回、季节性资金流动等情 况,适时通过现金留存、提高流动性券种比例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 以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四、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52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证券市场走势,货币政策和 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 2、投资决策机制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基金投资行为必须经过投 资决策委员会授权,投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该委员会制定的原则和决策从事 投资活动。投资总监主要职责是参加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投资研究业务规 则并监督投资部门和研究部门的日常管理、审批基金经理超权限投资等。基金经 理在遵循上述要求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执行和优化投资组合构建。 3、投资流程 (1)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基金的总投资战 略与投资原则; (2)宏观经济研究员把握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跟踪国内外财政、金融、 货币政策和流动性变化,为基金投资决策提供宏观策略支持;固定收益研究员基 于自上而下的研究为本基金提供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等子市场的利率走势预测、 债券信用分析、券种配置及总的资产配置建议; (3)固定收益部根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 (4)基金经理依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参考研究员的投资建议, 结合风险控制和业绩评估的反馈意见,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资组 合方案; (5)基金经理向交易员下达指令,交易员执行后向基金经理反馈; (6)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监控; (7)风险管理组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定期进 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五、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53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 期的除外;


4)信用等级在 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5)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本基金投资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 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评级,如果 对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机构评级的,应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其评级,并结合 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 (2)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 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中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2)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3)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0%; 4)本基金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5%;


5)本基金应当保持足够比例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潜在的赎回要求,其投资 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低于 5%; 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 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但第 12)项另有规定的 除外;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54 3>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 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4>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 个交易 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得超过 20%;


6)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 超过 240天,但第 12)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 超过该证券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 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 或相当于 AAA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 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 得展期; 11)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2)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实施严格的监控与管理, 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实施调整,并遵守以下要求: 1>当本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2>当本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55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 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15)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 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 的 10%;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1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不符合 以上规定的比例的,除上述第 5)条第 1>项、第 6)条、第 9)条、第 13)条、 第 16)条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56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 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 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 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 方可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 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 投资范围、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57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 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 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品种,其预期收益 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根据《证券期货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将定期或 不定期对本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因而本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具体结 果应以各销售机构提供的最新评级结果为准。 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续期限计算方法 1、平均剩余期限(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额工具产生的负债 ×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额 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2、平均剩余存续期限(天)的计算公式为: (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存续期限—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 的负债×剩余存续期限+Σ债券正回购×剩余存续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 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银 行存款、债券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58 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3、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确定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 为 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 天数计算。 (2)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 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 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 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计算。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 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 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 以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 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 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该基础债 券的剩余期限。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 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8)对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计算其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 平均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 入。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59 九、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来源于《安信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基金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39,985,668.69


62.91





其中:债券


139,985,668.69


62.91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5,185,624.78


24.8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金合计


26,967,725.95


12.12


4


其他资产


380,136.75


0.17


5


合计


222,519,156.17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3.37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6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8,023,787.99 14.4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 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0%的情 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7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的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47.96 14.4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0.26 -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61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25.6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30.5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14.37 14.43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的情况。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1,002,467.62 5.6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00,095.73 5.15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18,983,105.34 61.26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62 8 其他


- - 9 合计


139,985,668.69 72.07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券


- -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2106109 21交通银行 CD109 300,000 29,788,738.20 15.34 2 112199921 21杭州银行 CD076 300,000 29,708,700.91 15.29 3 019649 21国债 01 110,000 11,002,467.62 5.66 4 012180029 21华能集 SCP025 100,000 10,000,095.73 5.15 5 112114020 21江苏银行 CD020 100,000 9,969,563.04 5.13 6 112187899 21华融湘江银行 CD140 100,000 9,954,548.28 5.12 7 112110151 21兴业银行 CD151 100,000 9,932,971.23 5.11 8 112181023 21郑州银行 CD143 100,000 9,895,644.85 5.09 9 112177343 21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CD161 100,000 9,868,151.41 5.08 10 112105129 21建设银行 CD129 100,000 9,864,787.42 5.08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6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43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35%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095%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8、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 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 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 1.0000元。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 21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CD161(证券代 码:112177343 CY)、21 杭州银行 CD076(证券代码:112199921 CY)、21 华融 湘江银行 CD140(证券代码:112187899 CY)、21 交通银行 CD109(证券代码: 112106109 CY)、21 兴业银行 CD151(证券代码:112110151 CY)、21 郑州银行 CD143(证券代码:112181023 CY)、21华能集 SCP025(证券代码:012180029 CY)、 21建设银行 CD129(证券代码:112105129 CY)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 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64


2021 年 4 月 8 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被广东银保 监局罚款 50万元【粤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2021年 4月 23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广 东省通信管理局通知整改。


2021年 1月 19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中国人民 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警告,罚款 25万元【杭银处罚字〔2021〕6号】。


2021年 5月 24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被浙江银保监局罚款 250万元【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


2021年 7月 12日,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湖南 省通信管理局通知整改。


2021年 8月 20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被中国人民银行罚款 62万元【银罚字〔2021〕23号】。


2021 年 10 月 20 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 上海市分局警告,通知整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422.32万元【上海汇管罚字 〔2021〕3111210701号】。


2021年 1月 13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消保局协会通报批评【银保监消保发〔2021〕2号】。


2021年 1月 15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通报批评、通知整改。


2021 年 7 月 7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消保局协会通报批评【银保监消保发〔2021〕12号】。


2021年 7月 21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福 建省分局警告、通知整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300.11万元【闽汇罚〔2021〕5 号】。


2021年 8月 20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被中国人民银行罚款 5万元【银罚字〔2021〕26号】。


2021年 1月 18日,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 弄虚作假,违反反洗钱法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警告,罚款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65 146.1万元【郑银罚字〔2021〕1号】。


2021年 4月 20日,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国家外汇管 理局河南省分局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豫汇检罚〔2021〕1号】。


2021年 7月 31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自然资源 部行政处罚。


2021年 8月 2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被中国人民银行 罚款 388万元,警告【银罚字〔2021〕22号】。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192.1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373,944.59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80,136.75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6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11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 2021 年 12月 31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11.24-2014.12.31 0.4914% 0.0079% 0.1405% 0.0000% 0.3509% 0.0079% 2015.1.1-2015.12.31 3.7281% 0.0302% 1.3500% 0.0000% 2.3781% 0.0302% 2016.1.1-2016.12.31 2.4613% 0.0095% 1.3537% 0.0003% 1.1076% 0.0092% 2017.1.1-2017.12.31 3.7666% 0.0021% 1.3500% 0.0000% 2.4166% 0.0021% 2018.1.1-2018.12.31 2.9694% 0.0032% 1.3500% 0.0000% 1.6194% 0.0032% 2019.1.1-2019.12.31 2.0528% 0.0005% 1.3500% 0.0000% 0.7028% 0.0005% 2020.1.1-2020.12.31 1.5572% 0.0009% 1.3537% 0.0000% 0.2035% 0.0009% 2021.1.1-2021.12.31 1.9137%


0.0011%


1.3500%


0.0000%


0.5637%


0.0011%


2014.11.24(基金合同 生效日)-2021.12.31 20.5368%


0.0122%


9.5979%


0.0000%


10.9389%


0.0122%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 B: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67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0.17-2016.12.31 0.5452% 0.0014% 0.2803% 0.0000% 0.2649% 0.0014% 2017.1.1-2017.12.31 3.9650% 0.0021% 1.3500% 0.0000% 2.6150% 0.0021% 2018.1.1-2018.12.31 3.0689% 0.0030% 1.3500% 0.0000% 1.7189% 0.0030% 2019.1.1-2019.12.31 2.1307% 0.0006% 1.3500% 0.0000% 0.7807% 0.0006% 2020.1.1-2020.12.31 1.5572% 0.0009% 1.3537% 0.0000% 0.2035% 0.0009% 2021.1.1-2021.12.31 2.0012%


0.0011%


1.3500%


0.0000%


0.6512%


0.0011%


2016.10.17(基金合同 生效日)-2021.12.31 13.9851%


0.0029%


7.0348%


0.0000%


6.9503%


0.0029%


注:本基金自 2016年 10月 17日起增加 B类份额。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6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 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69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 1.00 元。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日年化收益率的非 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 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 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 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 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 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 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在 5 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 0.25%以内。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 5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 到 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 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5%以内。当负偏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70 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 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履行适当程序后采取暂停接受所有 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 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是按日结转份额的,7 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 7 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 产收益率,精确到 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3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7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四位 或 7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两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 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 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72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73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 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 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人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第 3项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 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7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结转份额”。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每日进行支付。 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按去尾原则处 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 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 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 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 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当日净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 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 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益分配方案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75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 后一日的 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 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招募说明 书第十五部分。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7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77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对于由 B类降级为 A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对于由 A类 升级为 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 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理人按相 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78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7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80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日常机构(如有)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81 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82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 7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各类基金份额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7日年化收益率(%)= 365/77 i=1 1+ 1 100% 10000 iR? ?? ?? ?? ? ? ?? ?? ?? ?? ?? ?? ?? ? ? 其中,Ri为最近第 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位,7日年化收益 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2位。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 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83 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 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84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 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2、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0%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生其他因采用“摊余成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85 本法”计算的净值出现偏离时需发布临时报告的情形; 23、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升降级规则的变动;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 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 率、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8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8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 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国家政 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 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资本市场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宏观经济运 行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增长具有周期性 特征。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周期的预期变化,以及宏观经济运行的实际状况将对证 券市场的资产价值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对基金投资形成风险。 (3)利率风险。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 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在利率上升 时,基金持有的债券价格下降,如基金组合久期较长,则将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 (4)购买力风险。本基金的投资目的是为投资者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 收益,若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所抵消, 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5)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 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 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 将获得比以前较少的收益率,这将对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产生影响。 (6)债券回购风险。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 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 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 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净值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回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88 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致 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在对 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对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进行了放大, 即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 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发行人因经营情况恶化等因素发生违约,或债券发行人 拒绝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由于债券发行人或债券本身信用等级降低导致债券价 格波动等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 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 付所引致的风险。 4、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 平。因此,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 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5、操作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 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 系 统故障等风险。 在本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 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 自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6、合规性风险 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以及基金 合同有关规定而给基金财产带来损失的风险。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89 7、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可能面临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币市场 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一方面,货币市场的利率波动会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 并影响到基金资产公允价值和交易价格的变动。另一个方面,为应对赎回而卖出 证券时,尤其是出现巨额赎回时,可能存在由于货币市场工具交易量不足而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 (2)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 5 个交易日内 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 0.5%以内。故投资者可能面临暂停申购的风险。当负 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 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履行适当程序后采取暂停接受所 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故投资者可能面临上述估值调 整或暂停赎回及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3)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被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的风险,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 为负时,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被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的风险,上述赎回费用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5)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 50%的,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8、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90 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 间的匹配检验。 9、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 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代理商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 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 损。 二、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一)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的约定。 (二)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时,因投资者赎回导致基金规模下 降而使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出现明显降低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在投资运作过程中,为有效应对和处理本基金 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防范由于流动性不足导致的风险事件或损失,基金管理 人将充分考虑投资债券等证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组合整体的流动性,降低 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三)巨额赎回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91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具体办理方法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九部 分第十条的约定。 (3)如发生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过前 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50%时,除未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内的赎回申请按 上述规定办理赎回申请外,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 额 5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四)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 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 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 施。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收取强制赎回费; 5、暂停基金估值;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92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具体处理程序详见基金合同相关约定,以上流动性管理工具将使投资者无法 及时全部或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无法及时全部或部分获得赎回款项等。 三、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基金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 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其他基金销售机 构销售本基金,但是,基金资产并不是销售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基金销 售机构担保收益,销售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9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自决议生效之日起按《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94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95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一。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96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见附件二。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97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可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1、每次交易结束后,投资者可在 T+2个工作日后通过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 和打印交易确认单,或在 T+2 个工作日后通过电话、网上服务手段查询交易确 认情况。基金管理人不向投资者寄送交易确认单。 2、每月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所有订阅电子邮件对账单的投资者发送电子 邮件对账单。 投 资 者 可 以 发 送 “ 订 阅 电 子 对 账 单 ” 邮 件 到 客 服 邮 箱 service@essencefund.com;也可直接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8-088-088(免长 途话费)订阅。 二、基金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当期分配所得的红利再投资于本基 金,登记机构将其所得红利按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三、定期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定期投资的服务。通过定期投资计 划,投资者可以定期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时间、方法另行公告。 四、网上理财服务 通过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可获得如下服务: 1、自助开户交易:投资者持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的借 记卡可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自助开户并进行网上交易业务。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98 2、查询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 交易记录等信息,同时可以修改联络信息等基本资料。 3、信息咨询服务: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 各类信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题等。 4、在线客服:投资者可以点击基金管理人网站首页“在线客服”,与客服代 表进行在线咨询互动。也可以在“热点问答”栏目中,直接提出有关本基金的问 题和建议。 五、短信服务 基金管理人向订制短信服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应短信服务。 六、电子邮件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电子邮件方式的业务咨询、投诉受理、基金资产净 值披露等服务。 七、信息订阅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安信基金网站、客服中心提交信息订制的申请,安信基金公 司将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形式定期为投资者发送所订制的信息。 八、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者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可 享有如下服务: 1、自助语音服务:客服中心自助语音系统提供 7×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 投资者可以自助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净值等信息。 2、人工电话服务:客服代表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资料 修改、投诉受理、信息订制等服务。 3、电话留言服务:非人工服务时间或线路繁忙时,投资者可进行电话留言。 服务联系方式: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99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及电子信箱 网址:www.essencefund.com 电子信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00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序号 标题 日期 1 2021年度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 更公告 2021年3月19日 2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降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2021年3月19日 3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全部基金年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 2021年3月29日 4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全部基金季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 2021年4月21日 5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信息技术突发事件发 生时投资者可替代交易方式的公告 2021年5月20日 6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防范不法 分子假冒本公司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的公告 2021年6月26日 7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服务机构的公 告 2021年7月15日 8 2021年度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 公告 2021年7月15日 9 关于暂停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大额申购、大额 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1年7月17日 10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66只基金季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 2021年7月20日 11 关于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 持有金额限制的公告 2021年7月24日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01 12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69只基中期报告提示 性公告 2021年8月27日 13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服务机构 的公告 2021年9月3日 14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粤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销售服务机构的公 告 2021年9月8日 15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增基金直销账户信 息的公告 2021年9月22日 16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恢复泰信财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2021年9月22日 17 关于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 及降低B类份额申购起点的公告 2021年10月26 日 18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73只基金季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 2021年10月26 日 19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 2022年1月1日 20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73只基金季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 2022年1月21日 21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销售服务机构的公 告 2022年1月26日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02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询方式 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人 可在办公时间查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 件或复印件。对投资人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保证文 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ssencefund.com)查阅和 下载招募说明书。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03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三)《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 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7月 15日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04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05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06 (1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07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08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 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09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 7日年化收益率;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10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未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如今后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设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11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12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13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等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 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14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 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 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 知中列明。 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 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纸质、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 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15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16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 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17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 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18 3、“每日分配、按日结转份额”。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每日进行支付。 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按去尾原则处 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 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 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 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 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当日净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 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 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 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 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 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 第十八部分。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19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作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2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对于由 B类降级为 A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对于由 A类 升级为 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 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理人按相 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21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目标 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 资管理,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 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市场资金供求、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GDP 增长率、 就业率水平以及国际市场利率水平等宏观经济指标的跟踪和分析,形成对宏观层 面的判研。同时,结合对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债券供给等情况,对短期利率走势 进行综合判断。基于对货币市场利率趋势变化的合理预测,决定并动态调整投资 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和比例分布。 此外,通过对市场资金供求、基金申赎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确定本基金流动 性目标,相应调整基金资产在高流动性资产和相对流动性较低资产之间的配比。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22 结合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并动态调整投 资组合中央行票据、国债、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各类属品种的配置比例,以满足 投资人对基金流动性的需求,并达到获取投资收益的目的。 2、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国债、央行票据等高信用等级的债 券品种以规避信用风险。同时,在满足信用评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基金管理人 制订的债券评分标准对企业债、金融债等信用债券进行评分筛选。符合标准的个 券,将进入备选池,通过收益率拟合,找出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 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该券 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值品种进行重点关注。 3、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环境差异、交易市场分割、市场参与者差异、资金供求失衡、流动 性等因素造成不同交易市场或不同交易品种出现定价差异现象,从而使债券市场 上存在套利机会。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在充分验证这种套 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适当参与市场的套利,捕捉和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以 获取安全的超额收益。 4、回购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条件下,本基金将密切跟踪不同市场和不同期限之间的利 率差异,在精确投资收益测算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回购杠杆操作,为基金资产增 加收益。当债券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时,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 同时,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增发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 逆回购融出资金以把握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必须保持较高的流动性。在遵循流动性优先的原 则下,本基金将建立流动性预警指标,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 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同时,密切关注本基金申购/赎回、季节性资金流动等情 况,适时通过现金留存、提高流动性券种比例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 以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23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 期的除外;


4)信用等级在 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本基金投资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 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评级,如果 对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机构评级的,应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其评级,并结合 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 (2)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 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中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2)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3)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0%;


4)本基金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5%;


5)本基金应当保持足够比例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潜在的赎回要求,其投资 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低于 5%;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24 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 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但第 12)项另有规定的除 外; 3>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 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4>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个交易日 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 超过 20%;


6)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 超过 240天,但第 12)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 超过该证券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 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级或 相当于 AAA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 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 得展期; 11)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2)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实施严格的监控与管理, 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实施调整,并遵守以下要求: 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25 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 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15)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 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 的 10%;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1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不符合 以上规定的比例的,除上述第 5)条第 1>项、第 6)条、第 9)条、第 13)条、 第 16)条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26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 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 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 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27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 7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各类基金份额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7日年化收益率(%)= 365/77 i=1 1+ 1 100% 10000 iR? ?? ?? ?? ? ? ?? ?? ?? ?? ?? ?? ?? ? ? 其中,Ri为最近第 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位,7日年化收益 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2位。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 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28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自决议生效之日起按《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29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八、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 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30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31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邮政编码:518026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时间:2009年 1月 15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32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 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 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 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 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 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 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 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 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融资、融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33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 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2)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3)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0%;


(4)本基金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 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5%;


(5)本基金应当保持足够比例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潜在的赎回要求,其投 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低于 5%; 2>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 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但第(12)项另有规定的 除外; 3>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 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4>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 个交易 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得超过 20%;


(6)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 得超过 240天,但第(12)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持 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34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证 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或相当于 AAA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 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 不得展期;


(11)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2)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实施严格的监控与管 理,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实施调整,并遵守以下要求: 1>当本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2>当本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35 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 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15)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货币市 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 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不符合 以上规定的比例的,除上述第(5)条第 1>项、第(6)条、第(9)条、第(13) 条、第(16)条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 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 10:00 前将本基金前一交易日前 10 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合计持有比例等信息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依法履行投资监督职 责。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 整期的除外;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36 (4)信用等级在 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本基金投资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 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评级,如果 对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机构评级的,应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其评级,并结合 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协议第 十五条第九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 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 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 交易对手名单进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 场交易对手名单,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个工作 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 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 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 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 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但不承担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如基金托管人 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选择存款银行。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应符合如下规定: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37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 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 2、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查、复核 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 的各项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存款银行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 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10个工作日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10个工作日内纠正或拒绝结算。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 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 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在发现后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中 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 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 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 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 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 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38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 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 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 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 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 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 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39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 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 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 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 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 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 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 的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 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托管资金账户,同时在规 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40 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名或 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 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 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应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本基金的资金账户,并 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 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 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资金账户进行。 3、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 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 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 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 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41 5、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 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开设、使用并管理;若无相关规定, 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 托管与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 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 负责妥善保管,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 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托管 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 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42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 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 1.00元。 2、基金资产净值的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 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权益登记日、每年 6月 30日、12月 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登记机构编制,由基金管理人审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 保管。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个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绝提供。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年 6月 30日 和 12月 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 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 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限为 15 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 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 7月更新) 143 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 权; 4、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