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 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的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对托管协议中投资监督章 节中流通受限证券投资比例限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涉及调整的基金名单及托管协议修 订条目和内容参见附件,本次修订自 2022年 7月 15日起生效。 2、本次相关基金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 次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 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 件。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 15日 附件一:本次涉及调整的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名称 1 南方安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南方智慧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南方合顺多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4 南方瑞合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5 南方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南方益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南方潜力新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南方大数据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 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南方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13 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附件二:相关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基金名称 章节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南方安泰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智慧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第三部分 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管理 人的业务监 督和核查 (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 金管理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 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 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等各种风险。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 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本基金持有的同 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 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5%; (9)本基金主动投 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南方合顺多资产 配置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 三、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业 务监督和核 查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23)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 其成本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 限证券,其成本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可就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 例另行书面约定; 13)本基金主动投资 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该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前款所规定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南方瑞合三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LOF) 三、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业 务监督和核 查 (9)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 券,其成本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9)开放期内,本 基金主动投资于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该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净值的 1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 受限证券,其成本不得超过本基金资 产净值的 5%;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可就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比例另行书面约定; 合前款所规定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南方科技创新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南方信息创新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南方益和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南方品质优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业 务监督和核 查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 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 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资产净值的 5%; (13)本基金主动投 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该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南方潜力新蓝筹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三、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业 务监督和核 查 (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 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 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 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资产净值的 5%; (10)本基金主动投 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南方大数据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三、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业 务监督和核 查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 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 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可就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7.本基金主动投资 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券比例另行书面约定; 南方优选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3.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 理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查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 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 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资产净值的 3%; (7)本基金主动投 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南方上证 38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3.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 理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查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9)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 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 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资产净值的 5%,经基金管理人和托 管人协商,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对 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4)本基金主动投 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上证 38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3.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 理人的业务 监督和核查 (3)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 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 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金资产净值的 5%,经基金管理人和托 管人协商,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对 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7)本基金主动投 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