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调整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下述 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对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 调整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修改相关法律文件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后,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 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 A类基金份 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 类别。各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30天 0.50% Y≥30天 0% 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的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新增的 C类基金份额自 2022年 7月 15日起,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登记机构 增设的 C类基金份额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 二、调整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 自 2022年 7月 15日起,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含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 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1.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 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定为准(但最低仍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元)。 上述申购业务包括普通申购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但尚未开通或暂停 上述业务的情形除外。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 2022年 7月 15日起办理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 知或公告。 2、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 2022 年 7月 15 日起生效。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各基金修订后的法律 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照表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所在 部分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 部分 无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释义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8、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9、A类基金份额:指投资人申购基金时 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0、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 金份额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 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不损害已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 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 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 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 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不得互相转换。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 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不损害已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 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 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第六 部分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 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 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不含网上 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 民币2.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 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元; 在其他销售机构及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 币2.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 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含网上直销系 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 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 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 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仍不得低 于人民币1.00元)。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或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或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 基金赎回费率。 品资料概要中列示;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以当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 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某一类别基金份 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 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3)……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3)……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暂停结束,基金管理人按上述规 定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暂停结束,基金管理人按上述规 定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 第八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 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 有平等的投票权。 ……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 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 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 四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 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 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 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 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五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 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 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 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 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 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 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 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 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 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照《业务规则》执行。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 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 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 八部 分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 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 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