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添鑫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06-29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送出日期:2022-07-08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添 鑫 3 个月定 开债券 A 基金代码 003471 基金管理人 新疆前海联 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10-18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三个月定期开 放 基金经理 张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 日期 2021-08-20 证券从业日期 2012-11-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营销、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 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 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 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但因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 次开放期前 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个工作 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在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 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 策略;(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长期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投资者可阅读《新疆前海联合添鑫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 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的比较图 注: 1、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基金转型日期为 2020年 3月 26日,2020年本基金 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500万元 0.40%
500万元≤M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30天≤N<365天 0.10%
365天≤N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 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基金的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 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风险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进行运作,封闭期长度为 3个月, 封闭期间不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在某个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 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开放期的时长为 1至 20个工作日。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面临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2)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风险。 (3)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 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 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 (4)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如果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2、本基金主要风险还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 的影响)、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投资国债期货风险、本基 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风险详见《新疆前海联合添鑫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 十九部分“风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 3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故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的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 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qhlhfund.com][客服电话: 4006-4000-99;0755-88697000]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