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中债 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博时中债 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中债 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博时中债 3- 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 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 2022年 6月 7日起,至 2022年 7月 1日 17:00止。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 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2年 6月 7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34,985,214.15份;参与表决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9,712,936.79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 份额的 56.3465%,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9,712,936.79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份,占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为 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19,712,936.79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 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为 19,712,936.79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2年 7月 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 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元,律师费 25000元,合计 35000元,由基 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2年 7月 5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 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博时中债 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 明,本基金将从 2022年 7月 7日起进入清算期。2022年 7月 7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再接 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转托管等申请。本基金进入 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债 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债 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债 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