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诺安聚鑫宝货币增加诚通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 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诚通证券” )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22年 6月 30日起,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诚通证券为代销机构,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A 000771 2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C 001669 自 2022年 6月 30日起,投资者可在诚通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 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 循诚通证券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诚通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诚通证券 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 2022年 6月 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诚通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 自 2022年 6月 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诚通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 在诚通证券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 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 2022年 6月 30日起, 投资者通过诚通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 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诚通证券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 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货币基金在诚通证券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 0.01元(含 申购费),具体以诚通证券规定为准。 2、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投资者在诚通证券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诚通证券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 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诚通证券的相关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 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 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 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