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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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 6月 16日
送出日期:2022年 6月 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
C
基金代码 202110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 7月 20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金凌志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17年 7月 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 7月 23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
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
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
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
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对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对信
用类固定收益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
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
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的 80%。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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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趋势,把握领先指标,预
测未来走势,深入分析国家推行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对未来宏观经济运行
以及投资环境的影响。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预测债
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
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 2、债券投资
策略 首先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和投资人行为分析判断
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
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确
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
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中,采用骑乘
操作、放大操作、换券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操作方式,获取超额的投资收
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
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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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
(M)/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 7天 1.5% -
7天≤ N< 30天 0.75% -
30天≤ N
0% -
注: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C类份额无认购费
本基金 C类份额无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年费率
管理费 - 0.65%
托管费 - 0.20%
销售服务费 - 0.40%
其他费用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
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
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
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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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市场风险
债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
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购买力风险。6、
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7、再投资风险。8、债券回购风险。
(二)管理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基金投资组合中的投资品种会因各种原因面临流动性风险,使证券交易的执行难度提
高,买入成本或变现成本增加。此外,本基金属开放式基金,在所有开放日管理人有义务
接受投资者的赎回。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赎回申请,可能造成基金仓位调整和资产变现困
难,加剧流动性风险。
为了克服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将在坚持分散化投资和精选个券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一
系列风险控制指标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跟踪、防范和控制,但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证完全避
免此类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
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连续 2日以上(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
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
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 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
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香港销售机构对持有 H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的选择权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如果出现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实
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对 A/B 类
和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同时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保护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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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利益。当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有可能无法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限支
付赎回款项。
(四)本基金特定风险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对信用类
固定收益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的 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发债主体特别是企业债、公司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
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
险。
(五)其他风险
(六)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
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
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法律文件中风险
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
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七)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
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
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
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
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
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
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前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
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
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
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
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
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
账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
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二) 重要提示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2年 4月
26 日证监许可[2012]569 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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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营销信息、资讯与增值服务,并可自主
选择退订,具体的服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