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重要提示 1、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申请于 2022年 4月 1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775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基金登记机 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22年 7月 4日起至 2022年 7月 22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以及招商银行等代销机构网点公开 发售,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 司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公示,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 时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 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A类和 C类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 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 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 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2年 6月 14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上的《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和《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 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 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 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 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 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类份额和 C类份额,其中 A类份额收取认(申)购 费,C类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以人民币 1.00元初始面值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 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 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 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 (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 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 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 查阅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可 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以及资 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品种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 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 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 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 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融资业务特有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的,基 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 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 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制时的特定风险。 17、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 基金代码:A类:015707;C类:015708 (三)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发起资金来源 本基金发起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资金、其股东资金、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八)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销售机构 具体各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 中介机构”的“(三)直销机构”和“(四)代销机构”的相关内容。 (十)基金份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 2022年 7月 4日起至 2022年 7月 22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 额发售之日起的 3个月。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或提前结束募集,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 定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 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中国证监会将 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若 3个月的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 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人民币 1.00元 (三)认购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 购费。 对于 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 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 认购费率见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可以投资基金 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4)企业年金理事 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企业年金养老金 产品;7)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8)养老目标基金;9)职业 年金计划;10)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 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 金客户范围。 (2)本基金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 募集期内投资者多次认购的,认购费用须按每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 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 认购金额。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 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 2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 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5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 为 1.00%,则其可得到的 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200,000/(1+1.00%)=198,019.80元 认购费用=200,000-198,019.80=1,980.20元 认购份额=(198,019.80+15)/1.00=198,034.80份 即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 2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 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5元,则其可得到 A类基金份 额 198,034.80份。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 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5元,则其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5)/1.00=100,015.00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 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5元,则其可得到 C类基金份额 100,015.00份。 (五)基金的认购限制 1、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00元(含认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 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4、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 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 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 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 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 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具体营业日以各代销机构安排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 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 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 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 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 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一 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警官证、文职证等有效 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 折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 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 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 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324 2920 0777 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银行账号:8110 3014 1320 0268 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 9999 1010 0069 33132 7)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 0129 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 6951 0704 9)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70 1010 0102 4806 47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包括 T+2日,如遇非 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包括 T+2日,如遇非 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根据反洗钱法规要求,本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投资者以现金缴存的方 式购买基金。 (四)通过本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 17:00之后 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参阅《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 网上交易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安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 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安信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 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 告为准。 1、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 时提交);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 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 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 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 请时提交)(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 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一 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 《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 请时提交);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预留印鉴卡; (9)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 文件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 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注: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4、认购资金的划拨 电汇或支票(其中支票方式只限深圳地区客户)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 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 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324 2920 0777 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银行账号:8110 3014 1320 0268 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 9999 1010 0069 33132 7)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 0129 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 6951 0704 9)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70 1010 0102 4806 47 5、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 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 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 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 至本公司直销中心(0755-82509920),并电话确认(0755-82509820)。 五、清算与交割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 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募集的,具备下列条件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 (2)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年。 2、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 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 3、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 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年 12月 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王良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三)直销机构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088-088(免长 途话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安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站:www.essence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联支付支持的银行卡。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四)代销机构 证券公司及期货公司销售渠道: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站:www.essence.com.cn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站:www.cmschina.com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站:www. citics.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站:sd.citics.com (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站: www.citicsf.com (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站:www.hx168.com.cn (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站:www.gjzq.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17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95551或 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0)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 2401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站:www.wkzq.com.cn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站:www.ebscn.com (1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 95391/400-800-5000 网站: www.tfzq.com (1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站:www.gzs.com.cn (1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站:www.zts.com.cn (1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站:www.kysec.cn (16)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号桐城中央 21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站:www.dtsbc.com.cn (1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站:www.i618.com.cn (18)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客户服务电话:024-95346 网站:www.iztzq.com (1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站:http://www.west95582.com/jdw/ (2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站:www.95579.com (2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号 1幢 3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2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 12-18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2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22、 23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n (2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2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站:www.nesc.cn 第三方销售公司销售渠道: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站: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大厦 E 座 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站:licaike.hexun.com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7)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栋 A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9-8800 网站:https://www.webank.com (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5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网站:www.jfzinv.com (1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国际北塔 33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1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站:www.jdt.com.cn (1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1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1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站:www.snjijin.com (1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6号物资控股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16)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5828 网站:www.licai.com (17)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18)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 313栋 E- 403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3928 网站:www.simuwang.com (1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站:www.wacaijijin.com (20)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181号世纪都会 1606-1607 法定代表人:唐楚才 客户服务电话:4007-066-880 网站:http://www.phoenix-capital.com.cn/ (2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站:http://www.msftec.com (2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号楼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站:www.66liantai.com (2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号腾讯滨海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转 8) 网站:www.txfund.com (24)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8楼 806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5-818 网站:www.huaruisales.com (2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度小满金融总部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网站: www.duxiaoman.com (2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站:https://www.hgccpb.com/ (2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号 1栋 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B座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站:https://www.puyifund.com/ (28)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号世茂大厦 C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网站:https://www.taixincf.com (29)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嘉盛中心 30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户服电话:400-8980-618 网站:http://www.chtfund.com (3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站:www.licaimofang.cn (3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楼 20层 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站:www.yixinfund.com (32)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站:www.jianfortune.com (33)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网站:https://www.boserawealth.com/index (3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35)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95 网站:www.wanjiawealth.com (3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西环广场 T2)19层 19C13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站:www.hcjijin.com (37)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大厦 7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网站:https://www.tonghuafund.com (38)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站:www.huilinbd.com (3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4-0500 网站:www.ifastps.com.cn (4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座写字楼 11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4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4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号环亚大厦 B座 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站:www.buyfunds.cn (4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1188 网站:8.jrj.com.cn (43)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宝盛南路 1号院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站:http://www.yilucaifu.com (4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五)登记机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邓雯 联系人:吴翠蓉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6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