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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汇康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6月7日
送出日期:2022年6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汇康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5745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4-16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 6个月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方抗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21-09-22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5-23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
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回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
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金融工具,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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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
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主要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具体策略包括:(1)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2)类属配置策略;(3)信
用债券投资策略;(4)息差策略;(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6)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注:详见《广发汇康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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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成立当年(2018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万元 0.80%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0.50%
500万元 ≤ M < 1,000万元 0.30%
M ≥ 1,0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 < 6月
1.50%
N ≥ 6月
-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
师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等费用,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
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
(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赎回风险:由于本基金目标客户中含有特定机构投资者,特定机构投
资者大额申购、赎回可能带来市场冲击成本、基金净值的大幅波动及基金清盘等风险。
(3)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
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4)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基
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5)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国债期货等特定品种,将面临投资
上述品种所产生特定的风险,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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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
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3、证券投资基金所共有的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4、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
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
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汇康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汇康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汇康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