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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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5月20日
送出日期:2022年5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套利 基金代码 000992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2-06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 3个月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陈甄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19-10-17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5-26
陈宇庭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20-05-06
证券从业日期 2016-01-1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
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追求长期稳定的绝对收益。在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通过量化
模型构建市场中性投资组合,对冲市场系统风险,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绝对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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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
90%—110%之间。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
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卖出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权益
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买入
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的合约价值的合计值。
在开放期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
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
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
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
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本基金不受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第五条第(一)项、
第(三)项及第(五)项的限制。
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及投资其他品种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
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与该类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
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及投资其他品种的风险控制原则、
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对冲套利的投资策略,坚持模型驱动的纪律性,运用基金管理
人自主研发的量化多因素选股模型,选取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并做空股指期货进行对冲操作,有效的规避市场涨跌的系统性风险,获取选股
的超额收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具体策略包括:
(1)股票投资策略;(2)股指期货对冲策略;(3)事件驱动套利策略;(4)
其他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特殊类型的混合型基金,主要采用追求绝对收益的市场中性策略,与
股票市场表现的相关性较低。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
险较小。本基金实际的收益和风险主要取决于基金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因此收
益不一定能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注:详见《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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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成立当年(2015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万元 1.50%
非特定客户
100万元 ≤ M < 300万元 0.90%
非特定客户
300万元 ≤ M < 500万元 0.30%
非特定客户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非特定客户
M < 100万元 0.60%
特定客户
100万元 ≤ M < 300万元 0.36%
特定客户
300万元 ≤ M < 500万元 0.12%
特定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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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500万元
1000元/笔 特定客户
赎回费
N < 30日
1.50%
30日 ≤ N < 365日
0.50%
365日 ≤ N < 730日
0.25%
N ≥ 730日
-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
产;
2、特定客户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时,方适用上述特定客户申购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2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
师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等费用,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管理费是基本管理费和附加管理费之和。本小节所列“管理费”特指“基本管理费”,按照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计提;本基金的“附加管理费”是按照“新高法原则”提取超额收益的10%,
是在每一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计算并计提。详情请参见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非开放日不能赎回的风险: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每个开
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
月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非开放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
额的风险。
(2)绝对收益策略失败风险:本基金主要采用市场中性的对冲套利投资策略来实现绝对收益,但是
不能确保策略能完全剥离基金的系统性风险,因而有可能因绝对收益策略失败导致基金损失。
(3)卖空风险:本基金目前主要采用股指期货来剥离基金的系统性风险,将来会优选做空个股、做
空其他衍生工具的方式来实现投资目标。同时持有多头和空头头寸的方式导致本基金存在在特定市场情况
下跑不赢普通偏股型基金的风险,同时有可能导致持有本基金在特殊情况下比持有普通偏股型基金蒙受更
大损失。
(4)量化模型的股票选择风险:本基金多头股票部分主要采用量化多因素模型进行选择,期望筛选
出对比做空的股指或个股有超额收益的股票。但是通过基本面研究买入股票的区间收益率有可能低于做空
的股指收益率或个股收益率,从而导致基金损失。
(5)基差风险:在使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风险的过程中,基金财产可能因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
数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遭受基差风险。形成基差风险的潜在原因包括:1)需要对冲的风险资产与股指期货
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存在明显差异;2)因未知因素导致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基差严重偏离正常水平;3)
因存在基差风险,在进行股指期货合约展期的过程中,基金财产可能会承担股指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向不
利方向变动而导致的展期风险。
(6)杠杆风险:因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收益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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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到期日风险: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基金财产如持有未平仓合约,中金所将按照交割结算价将
基金财产持有的合约进行现金交割,基金财产将无法继续持有到期合约,具有到期日风险。
(8)对手方风险: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时,会尽力选择资信状况优良、风险控
制能力强的期货公司作为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在极端情况下,所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
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清算导致基金财产遭受损失。
(9)盯市结算风险:股指期货采取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账户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
要求较高。假如市场走势对本基金财产不利,期货经纪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基
金管理人追加保证金,以使基金财产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出现极端行情,市场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
导致期货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按规定保证金账户将被强制平仓,甚至已缴付的所有保
证金都不能弥补损失,从而导致超出预期的损失。
(10)平仓风险:在某些市场情况下,基金财产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例如,
这种情况可能在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时出现。出现这类情况,基金财产缴付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
部损失,委托人还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期货经纪公司或其客户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
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金所对期货经纪公司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基金财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
仓而遭受损失。
(11)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对较差的中小
企业,其违约风险高于现有的其他信用品种,极端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的损失。
2、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3、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4、证券投资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5)合规性风险;(6)投资
管理风险等。
5、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管理费为基本管理费和附加管理费之和,基金管理人可能在每一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计
提附加管理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部分或
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