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
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
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 13 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自 2022年 4月 26日起,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
基金除外)持有的“鲁西化工(000830)”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 AM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
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
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