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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盛(206008)

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04月11日
送出日期:2022年04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盛债券 基金代码 206008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04月2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若有)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范晶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年08月0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07月11日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注重风险控制,力争获取超越存款利率的绝对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等;同时投资于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权证的投资策 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6%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 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 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 (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率 备注 申购费 M 每笔0元 赎回费 N <7天 1.5% 7天 ≤ N < 30天 1.00% 30天≤ N 每笔0元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 托管费 0.2% 销售服务费 0.4%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本基金主要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将资产配置于高风险资产与低风险资产。本基金投资策略在理 论上可以降低本金损失的风险、锁定投资收益,但重要前提之一是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的 仓位比例能够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作出适时、连续地调整。但在实际投资中,可能由于流动性影响或 者市场环境急剧变化的影响导致本策略不能有效发挥功效,并产生一定的本金或已获取收益损失的风 险。 2、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 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 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