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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164811)

京津冀: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 年 03 月 24 日 
送出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京津冀


基金代码


164811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京津冀指数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164811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 月 17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刘伟琳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18 年 4 月 17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7 月 1 日 注:本基金暂未上市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跟踪标的指数为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的 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市 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2 页 共 5 页


场流动性不足、成分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 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 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 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 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由“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合同生 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3 页 共 5 页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 万元


1.00%


-


100 万元≤M<300 万元


0.80%


-


3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


赎回费


N<7 天


1.50%


场外份额


7 天≤N<1 年


0.50%


场外份额


1 年≤N<2 年


0.25%


场外份额


N≥2 年


0.00%


场外份额


N<7 天


1.50%


场内份额


N≥7 天


0.50%


场内份额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申购费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参照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人的场内申购费率。


赎回费


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 A 类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 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


托管费


0.1%


注:1、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万元, 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 合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 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是股票型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基金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 较高的股票投资比例,在股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基金净值与标的指数同步下跌的风险。


标的指数因为编制方法有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的差异,此外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 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 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4 页 共 5 页





基金在跟踪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产生差异的不确定性。


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 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 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 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 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 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 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使得基金日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日收益率偏离度的年度平均值不超过 0.35%,偏离度年化 标准差不超过 4%。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 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 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可能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 合同等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本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若成份股停牌时间较长,导致该股票的估值方法变更,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 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 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获得侧 袋账户对应部分的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 置变现等方式,但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 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icbccs.com.cn 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5 页 共 5 页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