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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睿升混合A(013936)

关于广发睿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睿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 3月 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睿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睿升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9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 1月 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广发睿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睿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 3月 28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 3月 2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 3月 2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 3月 2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 3月 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睿升混合 A 广发睿升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936 01393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







































































































































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 购金额为 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 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 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1.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 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 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 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 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






































































































































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范 围。 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特定投资者申购费率 其他普通投资者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15% 1.50% 100万元≤M<300 万元 0.10% 1.00% 300万元≤M<500 万元 0.07% 0.70% M≥500万元 每笔 100元 每笔 1000元 3.2.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2、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 等义务。 3.2.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3.2.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 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2.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 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 额为 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 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 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 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 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份额类别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费率 A类份额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 日 0.50% 180日≤N<365 日 0.30% N≥365日 0 C类份额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 3个月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25%计入基金 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4.2.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4.2.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 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2.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






































































































































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 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 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具体转换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结构: 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 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份额类别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费率 A类份额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 日 0.50% 180日≤N<365 日 0.30% N≥365日 0






































































































































C类份额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 3个月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25%计入基金 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2)本基金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


例 1、某投资人 N 日持有广发睿升混合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有期为 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拟于 N日转换为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 份额,假设 N 日广发睿升混合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0 元,广发聚财信用债 券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元,折扣为 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睿升混合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10,000×1.1500×0.5%=57.5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广发睿升混合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1.5%,高于广发 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0.8%,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 用为 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57.5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 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0-57.5)÷1.050=10,897.62份 3)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 2、某投资人 N 日持有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有 期为六个月(少于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10%),拟于 N 日转换为广发睿升 混合 A类基金份额,假设 N日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 元,






































































































































广发睿升混合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0元,折扣为 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10,000×1.050×0.10%=10.5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 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 睿升混合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1.5%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 A 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费率 0.8%=0.7%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 ×1.050×(1-0.10%)×0.7%×1÷(1+0.7%×1)=72.92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0.5+72.92=83.42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睿升混合 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 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0-83.42)÷1.1500=9,057.90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 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 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6.1.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 (按日/按周/按月)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 资方式。 6.1.2、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 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日/按周/按月)、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 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6.2、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 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 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的借记卡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 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6.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 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 业务规则》。 6.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 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 机构名单、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本公 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gfzxzx@gffunds.com.cn (3)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89899131 (4)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6)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 时,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广发睿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投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 的确认情况。 9.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 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 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 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 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3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