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计票结果 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 《关于终止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11月11日,投票表决起 止时间为自2021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17:00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交 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 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等规 定,计票人在监督人、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共计4,142,626.5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7,877,077.04份的52.59%。其中,同意票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142,626.5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 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总数的0%。 根据表决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 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法律法规及《交银施罗 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计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 孙文婷、郝婷婷 监督人(基金托管人代表): 杨辉 公证员:林奇、俞博文 见证律师: 雷雅楠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