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08]38号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 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 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 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自2021年12月03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 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 牌股票长江电力(代码:600900)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