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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已于 2021年 11月 22日在《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发布了《新 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 宜,现发布《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万元,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泳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泳盛纯债 基金代码 前海联合泳盛纯债 A:006358前海联合泳盛纯债 C:0063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1-10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相关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 管规则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1年 11月 26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万元。若截至 2021年 12月 10日日终,本基金连续 60个工作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届时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 录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qhlhfund.com)查询或拨打新疆 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 400-640-0099咨询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