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长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 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 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盛盛 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 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长盛盛景纯债 A:003099;长盛盛景纯债 C:00310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第三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可直接终止《基 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 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