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 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长盛中证申万一 带一路A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因此,长盛中证 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相应变更为“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 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外简称由“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指数分级”变更为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指数(LOF)” ,场内简称仍为“一带一路” ,扩位简称为“一带一路 LOF” ,基金代码仍为“502013” 。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长盛中证申万一 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托管协议》 已于2020 年12 月2日在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基金管理人将《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为《长 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 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 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 话:400-888-26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