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嘉实理财宝 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 并报送解决方案;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监管报 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本基金份额将自动转换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此转换 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也有权在履 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根据嘉实理财宝 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或“嘉实理财宝 7天债券”)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在 2020 年 12 月 18 日日终触发连续 3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若截至 2020年 12月 18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且本基金已连续 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则本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0年 12月 18日。自 2020年 12月 19日起,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年 12月 14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刊登了 《关于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 次提示性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再次 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理财宝 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理财宝 7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700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 08月 2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理财宝 7天债券 A 嘉实理财宝 7天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70035 070036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连续 3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本基 金份额将自动转换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此转换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本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也有权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 序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 2020年 12月 18日日终,嘉实理财宝 7天债券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 低于 5000万元,则本基金已连续 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为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发生上述情况 时在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0年 12月 18日,自 2020年 12月 19日起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自 2020年 12月 19日起,本基金不再办 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风险提示 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 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前,仍然正常开放赎 回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 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或登录网 站 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