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稳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信建投稳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 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建投稳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稳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应当在出现基金终止事由后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本基金已出现基金终止事由,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0年 10月 28日,并于 2020年 10月 29日进入清算程序。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信建投稳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中信建投稳瑞 基金代码:00613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 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9月 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信建投稳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 信建投稳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若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 者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 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 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止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即 2020年 10月 28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 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 基金合同。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20年 10月 2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 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 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 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 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四、其他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人留意。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咨询相 关情况。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