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1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融中证 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基础份 额为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路,基金代码: 168201),分级份额为一带 A份额(场内简称:一带 A,基 金代码:150265)及一带 B份额(场内简称:一带 B,基金 代码:15026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9月 19日至 2020年 10月 19日 17:00以通讯方式组 织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 终止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及一带 A份额、一带 B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 《议案》进行表决。 2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18 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 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情况如下: 1、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参与投票的中融一带一路份额 为44,374,818.94份,占权益登记日中融一带一路份额总份额 数的60.60%。 2、一带A份额:参与投票的一带A份额为61,785,663.00 份,占权益登记日一带A份额总份额数的53.77%。 3、一带B份额:参与投票的一带B份额为61,785,663.00 份,占权益登记日一带B份额总份额数的53.77%。 上述本基金各类别份额参与投票的情况已达到本基金 在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份额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持有人大会计票由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 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 了公证。表决结果为: 1、中融一带一路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总额为44,374,818.94份,其中,44,365,714.86份基金份额表 示同意,9,104.08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 3 权。同意《议案》的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 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99.98%; 2、一带A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1,785,663.00份,其中,61,785,663.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 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议案》 的一带A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 3、一带B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1,785,663.00份,其中,61,785,663.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 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议案》 的一带B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的100%。 以上表决情况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 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各自类别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元,律师费 40,000元, 合计 50,000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将由本基金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 4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年 10月 21日表决通过了《议 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 过之日起五日内就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基金一带 A份额、一带 B份额的复牌 本基金一带 A份额、一带 B份额已自 2020年 10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要求以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已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一带 A份额、一带 B份额自本 公告发布日(2020年 10月 22日)上午 10:30起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议案》及 相关议案说明,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安排赎回选择期以满足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退出需求。 本基金自 2020年 10月 23日至 2020年 11月 4日为赎 回选择期。在赎回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中 融一带一路份额或卖出一带 A份额及一带 B份额。在选择期 期间选择赎回的,将按照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收取赎回费用,并将前述赎回 费用按约定计入基金财产。其中,一带 A份额及一带 B份额 合并为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后赎回的,合并的中融一带一路份 额的持有期计算以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处理。 5 在赎回选择期内,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在赎回选择期内豁免本基金遵守《基金合同》中约 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同时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 实相关事项及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并可根据本基金 实际情况对赎回及赎回方式等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本基金一带 A份额、一带 B份额终止上市的申请,并在本基金一带 A份额、一带 B份 额终止上市日的 3个交易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份额终 止上市的公告。自本基金一带 A份额、一带 B份额终止上市 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不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配对转换和转托管等业务的申 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管费及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中 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公告》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中 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6 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中 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22日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