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年 5月 1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年 5月 21日
一、重要提示
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86号《关于核准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于 2014年 6
月 26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或“我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
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
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020年 3
月 28日,我司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并于 2020年 3月 30日和 2020年 3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
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
事项的议案》,会议权益登记日为 2020年 4月 1日,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 2020年 4月
2日起,至 2020年 4月 28日 17:00止(以公告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纸
质表决票的时间为准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我司于 2020年 4月 30日发布了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本基金自 2020年 5月 1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
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0年 5月 6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
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6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 6月 26日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 4月 30日)基金份额总额 1,384,529.50份
各份额类别基金简称: 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 A 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 C
各份额类别基金交易代码: 000695 007514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 4月 30日)各份额类别基金的份额总额 1,175,029.50份 209,500.00份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
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有采用“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基本面、证券市场走势等
宏观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以控制基金资产整体风险。在个券投资方面采用“自下而
上”精选策略,通过严谨个股选择、信用分析以及对券种收益水平、流动性的客观判断,综合运用多种投
资策略,精选个券构建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年 4月 3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期末余额
资产: 负债:
银行存款 1,333,821.51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16,818.18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38.34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应付证券清算款
债券投资 应付赎回款 9,353.7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20.87
基金投资 应付托管费 305.20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销售服务费 56.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应收证券清算款 700,217.48 应付税费
应收利息 470.86 应付利息
应收股利 应付利润
应收申购款 其他负债 56,000.20
其他资产 3.42 负债合计: 66,936.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84,529.50
未分配利润 599,904.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84,433.72
资产合计: 2,051,369.79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2,051,369.79
注: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0年 4月 30日,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 A类基金份额单位净值为 1.433
元,份额为 1,175,029.50份,资产净值为 1,684,218.87元;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 C类基金
份额单位净值为 1.433元,份额为 209,500.00份,资产净值为 300,214.85元。
四、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0年 5月 1日至 2020年 5月 15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1,333,821.51元。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6,818.18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
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剩余款项。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8.34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
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470.86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
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应收款为人民币 3.42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
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
(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700,217.48元。该款项已于 2020年 5月 6
日转入本基金托管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220.87元,该款项已于 2020年 5月 7
日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305.20元,该款项已于 2020年 5月 7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56.01元,该款项已于 2020年 5月 7日支
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9,353.79元,该款项已于 2020年 5月 6日支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56,000.20元,该款项包含 2020年度审计费
6,000.00元,2019年度审计费 50,000.00元,其他费用 0.20元。
3、清算期间损益情况
清算期间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一、清算期间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注 1) 545.89
买入返售利息收入 181.23
其他收入(注 2) 33.75
清算期间收入小计① 760.87
二、清算期间费用
银行手续费(注 3) 200.00
清算期间费用小计② 20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①-② 560.87
注 1:存款利息收入为自 2020年 5月 1日至 2020年 5月 15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
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利息。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
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
注 2:其他收入为基金赎回费收入。
注 3:银行手续费为清算期间本基金托管账户的银行汇划费,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差额计
入基金资产。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0年 4月 30日基金净资产 1,684,218.87 300,214.8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75.66 85.21
减:最后运作日赎回款、转出款 17,693.43
二、清算期结束日 2020年 5月 15日基金净资产 1,667,001.10 300,300.06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0年 4月 30日为本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最后一日,于 2020年
5月 6日确认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 A赎回份额为 12,347.12份,于 2020年 5月 7日支付
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 A赎回款 17,659.68元。
(2)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0年 5月 1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967,301.16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2020年 5月 16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以上利息均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
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年 5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