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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增利债券(002579)

融通增利债券: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11月 29日 
公告日期:2019年 12月 14日 
一、重要提示 
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6]1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经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6]667号文)确认备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年 4月 1日。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19年 11月 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
融
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19年 11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于 2019年 11月 21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
通
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9年 11月 2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
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对
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5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4月 1日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19-11-20) 基金份额总额 3,581,153.61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类属配置与个
券选择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等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6年 4月 1日起正式生效。2016年 4月 1日至 2019年 11月 20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计票于 2019年 11月 19日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
于终止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年 11月
20日对
外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
案
说明,本基金从 2019年 11月 2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 11月 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19年 11月 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银行存款 3,715,880.80 
存出保证金 22,924.74 
应收利息 3,566.83 
资产合计 3,742,372.37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0.49 
应付托管费 196.83 
应付赎回款 3,579.92 
其他负债 187,301.81 
负债合计 191,669.0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581,153.61 
未分配利润 -30,450.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50,703.32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3,742,372.37 
注:报告截止日 2019年 11月 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0.991元,基金
份额总额 3,581,153.61份。 
五、清算情况 
自 2019年 11月 21日至 2019年 11月 28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
所
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3,715,880.80元,该款项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保管;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22,924.74元,待实际划付清算款时,该款
项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待回款后
再
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 3,566.83元,待实际划付清算款时,该款项由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
后
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590.49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96.83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3,579.92元,该款项已于 2019年 11月
22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87,301.81元,其中: 
应付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90,000.00 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88,000.00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应付中债登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4,500.00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应付上清所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4,800.00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1.81元,该款项已于 2019年 11月 22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19年 11月 20日基金净资产 3,550,703.32 
加:清算期间(2019-11-21至 2019-11-28)收入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593.99 
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注 2) 8.24 
减:清算期间(2019-11-21至 2019-11-28)费用 
银行汇划费(注 3) 176.00 
减:清算期间(2019-11-21至 2019-11-28)赎回款 809.16 
二、2019年 11月 28日基金净资产 3,550,320.39 
注:(1)利息收入暂以当前适用利率预估计提自 2019年 11月 21日至 2019年 11月 28
日止(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 2019年 11月 29日)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若清算款
实
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 
(2)利息收入暂以当前适用利率预估计提自 2019年 11月 21日至 2019年 11月 28日
止(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 2019年 11月 29日)清算期间的应收保证金的利息,若清算
款
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 
(3)银行汇划费为清算期间的银行汇划费,由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该金额为预估费用,该费用若超出银行实际收取金额,多余部分待清算时一并划付
基
金份额持有人;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19年 11月 28日(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 2019年 11月
29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550,320.39元(若清算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
将相应调整),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
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清算开始日 2019年 11月 21日至清算款实际划付日前一日止期间的银行存款产生的
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清算款实际划付日
由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供清算分配使用。待结
息
日回款后再返还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11月 20日(基金最后
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