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增利债券: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11月 29日 公告日期:2019年 12月 14日 一、重要提示 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6]1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经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6]667号文)确认备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年 4月 1日。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19年 11月 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 融 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19年 11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于 2019年 11月 21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 通 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9年 11月 2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 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对 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5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4月 1日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19-11-20) 基金份额总额 3,581,153.61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类属配置与个 券选择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等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6年 4月 1日起正式生效。2016年 4月 1日至 2019年 11月 20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计票于 2019年 11月 19日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 于终止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年 11月 20日对 外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 案 说明,本基金从 2019年 11月 2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 11月 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19年 11月 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银行存款 3,715,880.80 存出保证金 22,924.74 应收利息 3,566.83 资产合计 3,742,372.37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0.49 应付托管费 196.83 应付赎回款 3,579.92 其他负债 187,301.81 负债合计 191,669.0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581,153.61 未分配利润 -30,450.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50,703.32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3,742,372.37 注:报告截止日 2019年 11月 2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0.991元,基金 份额总额 3,581,153.61份。 五、清算情况 自 2019年 11月 21日至 2019年 11月 28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 所 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3,715,880.80元,该款项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保管;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22,924.74元,待实际划付清算款时,该款 项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待回款后 再 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 3,566.83元,待实际划付清算款时,该款项由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 后 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590.49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96.83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3,579.92元,该款项已于 2019年 11月 22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87,301.81元,其中: 应付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90,000.00 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88,000.00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应付中债登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4,500.00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应付上清所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4,800.00元,该款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1.81元,该款项已于 2019年 11月 22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19年 11月 20日基金净资产 3,550,703.32 加:清算期间(2019-11-21至 2019-11-28)收入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593.99 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注 2) 8.24 减:清算期间(2019-11-21至 2019-11-28)费用 银行汇划费(注 3) 176.00 减:清算期间(2019-11-21至 2019-11-28)赎回款 809.16 二、2019年 11月 28日基金净资产 3,550,320.39 注:(1)利息收入暂以当前适用利率预估计提自 2019年 11月 21日至 2019年 11月 28 日止(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 2019年 11月 29日)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若清算款 实 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 (2)利息收入暂以当前适用利率预估计提自 2019年 11月 21日至 2019年 11月 28日 止(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 2019年 11月 29日)清算期间的应收保证金的利息,若清算 款 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 (3)银行汇划费为清算期间的银行汇划费,由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该金额为预估费用,该费用若超出银行实际收取金额,多余部分待清算时一并划付 基 金份额持有人;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19年 11月 28日(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 2019年 11月 29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550,320.39元(若清算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 将相应调整),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 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清算开始日 2019年 11月 21日至清算款实际划付日前一日止期间的银行存款产生的 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清算款实际划付日 由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供清算分配使用。待结 息 日回款后再返还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11月 20日(基金最后 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