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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基金: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二次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二
次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
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
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加
强客户身份识别,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 2019年 7月 27日发
布《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提示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信
息,现本公司就相关内容进行二次特别提示,具体如下: 
一、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范围 
个人投资者(自然人) 
(一)自 2019年 7月 29日起,所有通过本公司官网(www.nanhuafunds.com)新
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客户均需上传个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影像。 
(二)本公司需要登记、审核并持续核实个人客户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
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
码、证件有效期以及身份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等。 
(三)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存量个人客户,应及时按上述要求到开立基金账户的
机构完善个人身份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机构投资者(非自然人) 
(一)机构投资者如已申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或及时到开立
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二)本公司需要登记、审核并持续核实机构客户身份信息,并留存相关资料。机构
客户身份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性质及资质;依法设立或依法经营的证件名
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
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
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等。 
二、客户需配合以下事项 
客户未能按时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本公司将对客户采取提醒、限制或
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为避免影响账户的正常使用,请各位客户配合本公司的尽职调查工
作,向本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和资料,并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到开
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599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9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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