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长春高新”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长春高新”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 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 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2 月 26 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 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活跃 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 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 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 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700、021-68609700 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