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 年 01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
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47 号《关于准予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的注册,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到 2017 年 2 月 23 日止期间向
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
第 60821717_B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2 日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自 2018 年 11 月 29 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
见刊登在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alaxyasset.com )上的《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18 年 12 月 2 日,自 2018 年 12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君腾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6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2018 年 12 月 2 日)基金份额总额 1,805,564.67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君腾混合 A 银河君腾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633 51963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34,346.25 份 1,571,218.42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 理,力争实现基
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 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 之间灵活配置,同
时采取积极主动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策略,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力 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期平稳增
长。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 资品种,其风 险收益水平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3 清盘事项说明
3.1 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47 号《关于准予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的注册,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到 2017 年 2 月 23 日止期间向
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
第 60821717_B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2 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600,421,942.50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35,074.84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
民币 600,557,017.34 元,折合 600,557,017.34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600,236,291.79 份,C 类基
金份额 320,725.55 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分设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对于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需缴纳认购/ 申购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对于 C 类基金份额,投
资者在认购/申购时无需缴纳认购/申购费,而从 C 类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
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自 2017 年 3 月 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3.2 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三、《基金合同》的终止
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河君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会议决定
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进行变现及实施清算程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刊登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3.3 清算起始日 根据生效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18 年 12 月 3 日(清算开始日)起
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 清算结束日)止期间。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
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3.4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仅为供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用以本基金清算相关监管报送或公告之目的而编制,清算
报表以非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因此,清算报表列示资产和负债时不再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
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期末资产项目以预计可收回金额列报,负债项目按照需要偿付的金额列报。清算报表
仅列示了 2018 年 12 月 2 日( 最后运作日)及 2018 年 12 月 18 日( 清算结束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和 2018 年
12 月 3 日(清算开始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清算结束日)止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表及重要报表项目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本基金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银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及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4 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 年 12 月 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12 月 2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7,252.80
结算备付金 13,335.25
存出保证金 23,161.93
债券投资 1,808,460.00
应收利息 46,927.34
应收申购款 100.00
资产总计 1,969,237.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12 月 2 日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1,608.4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08.39
应付托管费 268.07
应付销售服务费 233.20
其他负债 115,805.98
负债合计 129,524.0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805,564.67
未分配利润 34,148.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39,713.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69,237.32
注: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12 月 2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189 元,基金份额总额1,805,564.67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168 元,份额总额 234,346.25 份;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192 元,
份额总额 1,571,218.42 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胡小骏、冯适签字出
具了德师报(审)字(18)第 S0061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
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 13,335.25 元,为存放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备付金,该结算备
付金于清算期间(2018 年 12 月 5 日)调整为人民币 909.22 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将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后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
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23,161.93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结算保证金。该存出保证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划入托管账户。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1,808,460.00 元,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
1,808,460.00 元已于清算期间处置。
5.1.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 46,927.34 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214.05 元,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37.50 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148.52 元。上述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
有资金垫付,管理人垫资款项将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后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
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应收直销申购款利息人民币 1,602.23 元,该直销申购款利息已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划入托管户;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 44,925.04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划入托管户。
5.1.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人民币 100.00 元,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确认的 2018 年 11 月
29 日的投资者申购申请,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划入托管账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1,608.45 元,为 2018 年 11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30 日确认的 2018 年 11 月 28 日、2018 年 11 月 29 日的投资者赎回申请,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
2018 年 12 月 4 日支付。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608.39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及
2018 年 12 月 6 日支付。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68.07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及 2018 年
12 月 6 日支付。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233.20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及
2018 年 12 月 6 日支付。
5.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15,805.98 元,其中预提 2018 年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91,505.98 元,预提清算审计费人民币 15,000.00 元,预提银行间费用 9,300.00 元。其中预提银行间费用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及 2018 年 12 月 12 日支付。剩余的信息披露费及清算审计费将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后
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 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 898.85
2、投资收益 -2,008.0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58.01
4、赎回费收入 27.16清算收入小计 76.01
二、清算费用
资金汇划费 15.00
交易费用 1.8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注 2)
清算费用小计 16.85
三、清算净收益 59.16
注 1:利息收入为计提的自 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
算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和债券利息。该款项将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之后或下一个结息日划入托
管账户;
注 2: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将由本基金基金
管理人支付,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律师费 40,000.00 元人民币,公证费 15,000.00 元人
民币,合计为 55,000.00 元人民币。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12 月 2 日基金净资产 1,839,713.2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59.16
减: 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 (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 请)
87,516.17
二、2018 年 12 月 18 日基金资产净值 1,752,256.22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
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752,256.22 元。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 12 月 2 日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galaxyasset.com。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
查阅。
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 年 12 月 18 日(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