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利A类:关于终止上市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国投 瑞 银双 债 丰利 两 年定 期 开放 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终 止 上市 及 相关 业 务安 排 的公 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等法律规范, 以及根据中国证 监会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 批复》 (证监许可[2018]914 号) 、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关于国投 瑞银双债丰利 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等相关文件的内容,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 止上市 基金 份额 的基本 信息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场内 简称:丰利A 类 交易代码 :161230
终止上市日:2018年9月18日 二、 关 于基金 终止 上市的 业务 办理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 基金” 、 “双债丰利”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自 2018 年 7 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 15 :00 止以通讯方式召开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 计票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 15:00 后 进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 相关事 项的议 案 》 。国 投瑞银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基金管理 人 ”、 “ 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发布了 《 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 期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表决结 果暨决 议生效 的公告》 。 根据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公告》 及 《关于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 有 人 大 会 表 决 结 果 暨 决 议 生 效 的 公 告 》 , 双债丰利的集 中 开 放 期 为 2018年8 月 21 日至2018 年9 月17 日15:00; 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并 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8]436 号)同意。 三 、基 金终止 上市 后续事 项说 明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 登记 1、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时间 基金管理人将于集中开放期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 基金管理人将投资者持有的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 定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 变更登记 为国投 瑞银和 盛丰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C 类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基金份 额。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流程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成功后, 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将转登记到场外注册登记系统,投资者确权 完成后登记至投资者账户 。 (二) 双债丰利 A 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的确权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投瑞银和盛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 原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如需赎回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 其原持有的A 类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 投资者完成确权 (由 于集中开放 期结束后,A 类基金份额将终止场内申购赎回, 终止场内申购赎回后, 登记在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的 A 类基金份额, 在基金变更登记完成后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 人开立的 “临时账户” 下, 持有人原先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需要在登记机构进行 重新确认与登记, 此过程称之 为 “确权” ) ,A 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在转型后 且基 金恢复赎回业务 后, 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 , 具体确权业务规则 详见基金管理人 于 2018 年 9 月13 日发布的 《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场内份额 “确权”办理指引》 。 (三) 转型后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为国投瑞 银和盛 丰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份额的下 一日起 , 《国 投瑞银和盛 丰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生 效, 《 国投瑞银 双债丰 利两年 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同日起失效, 国投瑞银 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中, 国 投瑞银双 债丰利 两年定 期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持 有人转为国 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 年定期开 放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 C 类基 金份 额持有人 转为国 投瑞银 和盛丰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 《国投瑞银和盛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风险提示: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 终止上 市交易 并终止 场 内申购 、赎回 后, 《 国投瑞银 和盛丰 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前, 投资者无法进行基金场内交易或赎回, 敬请投资者做好 流动性安排 。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