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同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盛同辉深 证 100 等权重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份额持 有人
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 告
依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以 下简 称 “ 《基 金法 》 ” ) 、 《公 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 合同 》 (以 下简 称 “ 《基
金合 同》 ” ) 的有 关约 定, 现将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或 “长 盛同 辉 (LOF ) ” )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表决结果、
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 , 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 17 :00 止, 会议 审议 了 《关 于终 止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 下简 称 “本 次会 议议 案” ) 。 根据 《基 金法 》 《运 作管 理办 法》 《基 金合 同》 《关
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 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等规定,2018 年 1 月 16 日, 由 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
名监票人在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 统
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 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
结果予以公证。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权益登记日本
基金总份额为 19,933,647.00 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1,960,702.00 份, 占权 益登 记日 基金 总份 额的 60% , 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的 50% 以上(含 50% ) ,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
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
为:11,960,702.00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 根
据上述表决结果,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 100% ,达到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及 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满足法定生效条件,
符合《 基金 法》 《运 作办 法》 的规 定和 《基 金合 同》 的有 关约 定, 本次 会议 议案
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 元, 律师 费 30,000 元, 合计 40,000 元, 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 《运 作办 法》 的规 定,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定的 事项 自表 决通 过之 日
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 年1月16 日表 决 通过 了《 关于 终止长盛
同辉深证100 等权 重指 数证 券 投资 基金 (LOF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本
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 管理 人将 自 该日 起 五日 内 将表 决通 过的 事 项报 中 国证 券 监督 管 理委 员
会备案。
三、 《基金合同 》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业务规则申请长盛同辉 (LOF ) 终止 上市 等业 务, 且根 据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通
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 本基金将于2018 年1 月24 日成 立基 金财 产清 算组 ,进 入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接受持有 人提出的申购、赎回、
转托管等业务申请, 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已经表决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则本基金自2018 年1 月16 日起停牌后,不再
复牌。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的 公告 》 (附 件一 : 《关 于终 止长 盛同 辉深 证 100 等
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 合同 有关 事项 的议 案》 附件 二: 《长 盛同 辉
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通 讯表 决票 》 附件三 : 《授 权委 托书 》 附件 四: 《关 于终 止长 盛同 辉深 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
2、《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 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 》
3、《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 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
4、 《公 证书 》
5、 《法 律意 见书 》
五、重要提示
在清 算期 内, 如有 持仓 股票 停牌 , 为了 最大 化保 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 提
高清 算效 率, 基金 管理 人将 以自 有资 金按 照本 基金 的估 值方 法所 确定 的股 票资 产
的公允价格垫付基金未能变现的股票资产, 具体清算规则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待
停牌股票复牌后, 基金管理人将股票卖出变现, 若变现金额高于基金管理人垫付
的金 额, 则将 差额 按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比 例补 偿给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若变现金额小于基金管理人垫付的金额, 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损失, 不再要
求基金份额持有人返还差额。
在清 算期 后, 如本 基金 仍持 有的 股票 复牌 后的 变现 金额 高于 基金 管理 人垫 付
的金 额, 为保 证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可以 正常 收到 补偿 的差 额, 请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在
收到清算款后不要注销申购或买入本基金的账户。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