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同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 盛 同丰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LOF )
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表决 结果 暨决 议生效 的 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 运作办法 》 ” )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和 《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 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的有关约 定,现 将 长盛 同丰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 (以 下简称 “本基 金”
或“长 盛同丰 (LOF ) ”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的 表 决结果 、决 议及 相关事 项公
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2018 年 1 月 15 日,在本基金 基金托管人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 权代表的监督及 上海市 海 华永泰 律师事务所 律 师的见证下,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 北京市 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
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共计 5,533,249.37 份, 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 份额 10,736,223.49 份的 51.54% ,
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以上 (含 50% ) , 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大会审议了 《 关于 终止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 》 (以 下简称“本次 会议议案” ) ,并由出席本次大会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5,533,249.37 份基金
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 意本
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 表决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
份额的 100% ,达到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及 其 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 , 满足法定生效条件, 符合 《 基金法》 《运作办
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 《运作办法》 的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
起生效。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于2018 年1 月15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长盛
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同有 关事项的议案》 , 本次大会决议自
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 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
三、 《基金合同 》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业务规则申请长盛同丰 (LOF ) 终止上市等业 务, 且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
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 , 本基金将于2018 年1月23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 算组,进入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不 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 申购、 赎回申
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四、风险提示
1 、 因 本 次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已 经 表 决 通 过 本次会议议案,则本 基 金 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停牌后,不再复牌。请投 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2 、本公司承诺 以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公告 》 (附件一: 《关于终止 长盛同 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 附件三: 《关于 终止长盛同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 议案 的说明》 )
2、 《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
3、 《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4、 《公证书》
5、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