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增利:关于合同终止风险的第二次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终止风险的第二次提示 公 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海 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或 “ 《基金合同》 ” ) 的有关规定, 鉴于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已出现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的情形,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已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及公司网站刊登了《 关于海富 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为 保护基金持有人利 益,特将 本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再次 提示如下: 一 、 本 基金基 本 信 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由 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而来) 场内简称:海富增利 基金代码:1623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 年 9 月 1 日 二 、 基 金合同 终 止 情形 《基金合同》 “六、 基金备 案” 中 “基金 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本基金合同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 人; (2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 低于 3000 万元; (3 ) 本基金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数在本基金全部份额数中所占比例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到 90% 以上 。 ” 鉴 于 自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 本 基 金 近日 已 出现连续 60 个 工 作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低 于 3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 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根据基金 合同约定, 不需召开基 金 份额 持 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将 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 风 险提示 :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并在履行必要手续 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包括终止上市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 基金财产清算 等后续安排, 敬请投 资者关注。 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 投资者将无法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 转 换 和交易等业 务, 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 本基金正式清算 前, 仍然 正常开放赎回 (含转换出) 业务, 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并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 资者关注折溢价风险 及终止上市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 投资者可以登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或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40099 (免长途 话费)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 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