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消费主题(620006)基金投资范围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5)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消费主题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11)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