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货币基金(560001)基金投资范围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2)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和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4)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不得超过当日净值的20%;
(5)除非发生巨额赎回,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巨额赎回致使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将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6)进行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7)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8)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投资组合超过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