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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腾安价值100(519677)

银河腾安价值100(519677)基金投资范围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且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占基金资产的90%-95%;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