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2)本基金投资于上证周期行业50ETF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3)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