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构建应遵循以下限制:(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2)本基金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64%,其中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且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