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25%,不高于基金资产总值的55%;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本基金契约所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