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不得违反本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4)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本基金投资于其它权证的有关比例限制,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